為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升等生效(即114年8月1日生效)案件,請依說明時程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俾憑續辦外審作業
一、依據本校教師升等審查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外審委員推薦名單由系級、院級及校級各提具有充分專業能力之學者專家五人;如為院級單位主聘教師之升等案,則推薦名單由院級提名十人、校級提名五人。推薦名單有重覆時,由上一級補足後,再由外審委員圈選小組辦理圈選產生五位外審委員。」
二、請各系所於114年2月21日前及各學院於114年2月27日前將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影本)、迴避參考名單(影本)及教師升等論文外審評審教授推薦表送學術副校長辦公室,電子檔請另以電郵傳送lionstar1826@mail.nsysu.edu.tw,俾憑辦理著作外審作業。
三、另請預定申請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升等之教師自即日起至系級教評會收件截止日一周前登錄本校新版教師升等外審系統(網址:https://selcrs.nsysu.edu.tw/tch_promote_new/ )填寫資料並上傳文件,另於各系級教評會收件截止日前將教師升等應備文件(詳如本校人事室官網-表單下載-教師升等專區)送至各系級教評會,俾利辦理升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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