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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之「旅行平安,從登錄開始」宣導海報,請宣導及轉知所屬人員了解及使用「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

主旨: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之「旅行平安,從登錄開始」宣導海報(電子檔),請宣導及轉知所屬人員了解及使用「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125039號函轉大陸委員會114年11月25日陸法字第1140401368C號函辦理。

二、旨揭「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相關規定事宜,前以114年10月14日中人字第1140009845號函及114年11月7日中人字第1140011440號書函諒達。

三、重申相關規定如下:

(一)本校各類人員不分平日、假日赴陸港澳,行前應至本校差勤系統完成簽核後始得前往

(二)教師兼任行政主管及公務人員
1、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將畫面夾帶為出國附件。
2、外籍教師兼任行政主管因無本國護照號碼,無法登錄「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可將系統內「必填」欄位內容,透過陸委會官網之首長信箱寄送至該會,該會將於1-3日回信通知,該電子郵件即可作為登錄系統之佐證資料。

(三)考量同仁赴港澳之安全,建議其餘人員參照前開規定進行登錄事宜

(四)赴香港或澳門之定義係包含過境或轉乘經由香港或澳門機場、港口之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四、有關本校赴陸港澳相關規定及宣導事項,業已建置專區(專區網頁: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27310.php?Lang=zh-tw ),並滾動式修正相關資訊,為維護同仁自身安全及權益請詳細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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