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僱型兼任助理、臨時工可以不用簽到退嗎?
依本校規定勞僱型兼任助理、臨時工均採線上簽到退。又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僱主應置備勞工簽到退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時,且須把出勤時間記錄到分鐘,並應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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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規定勞僱型兼任助理、臨時工均採線上簽到退。又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僱主應置備勞工簽到退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時,且須把出勤時間記錄到分鐘,並應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