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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於校內轉換工作單位或職稱有所變更,應如何換發職員證呢?

轉換單位、職稱變更:請主動通知人事室承辦人(分機2045)換證事宜,識別證照片原則將沿用,如需更換請另行提供,待完成製作將寄信通知當事人至本室領取。

升等教師:於每年升等異動通知發出後,人事室將主動辦理製卡事宜,待完成製作將統一通知系所單位至本室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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