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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僱型兼任助理都要在學校參加勞保、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嗎?有例外的情形嗎?

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者,應參加勞保、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1.勞保:除具有公保身分(軍公教人員)外,皆應加勞保。

(1)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本國籍人士或是持有工作證的外籍人士,皆應加勞保。

(2)校外有正職或兼職或於工會已參加勞保,仍要在本校加勞保(可於不同投保單位參加勞保)。

2.健保:原則上應加健保,但有下列情形時,可不於本校加健保:

(1)短期性工作未超過3個月者、或者部分工時每周工作時數未滿12小時的受雇者,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加保(例如:繼續依附父母親或在區公所或其他公司加保)

(2)於校外擔任其他工作,並投保健保且薪資較高者。

(3)受雇者如同一個月份在本校加保及退保,仍須計收全月保險費。

3.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規定相同,應提繳雇主負擔部份(外籍人士須為外籍配偶方可提繳),個人負擔部份可自行選擇自行提繳1~6%或不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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