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兼任教師是否一定要參加勞工退休金?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20條規定,兼任教師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資格者,學校於聘約有效期間,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提繳退休金。

※所稱未具本職,指兼任教師未具下列身分之一:

一、軍人保險身分者。

二、公教人員保險身分者。

三、農民健康保險身分者。

四、勞工保險身分之下列全部時間工作者:

(一)以機關學校為投保單位:機關學校專任有給人員。

(二)非以機關學校為投保單位:

1.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全部時間受雇者。

2.雇主或自營業主。

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五、已依相關退休(職、伍)法規,支(兼)領退休(職、伍)給與者。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