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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函送「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

113.5.7中人字第1130004366號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日臺教文(五)字第1130044989號函轉勞動部同年4月29日勞動發事字第1130503340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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