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12月21日發布
一、「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12月21日發布。
二、依教育部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127203號書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年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48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依教育部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127203號書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年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48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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