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業經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076913B號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同年月2日台管儲二字第1121740218A號函辦理。
二、「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業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8月2日台管儲二字第1121740218A號令發布。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含3辦法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法規條文)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業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8月2日台管儲二字第1121740218A號令發布。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含3辦法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法規條文)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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