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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之一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以下同)2萬5,000元以下者,該月退休金基準數額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萬8,000元以下
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057677號書函及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有關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之一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以下同)2萬5,000元以下者,該月退休金基準數額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萬8,000元以下一案,請查照。
教育部函.pdf
行政院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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