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人事室  書函

                          公文電子郵件遞送日期:20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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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郵件:chen168@mail.nsysu.edu.tw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中104人字第21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隨文﹝副本不含附件﹞

主旨:有關本校104年暑假期間辦公方式,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104年6月10日103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落實節能省電目標,及不影響行政效率,本(104)年暑假期間的暑休天數、期間及方式援例辦理,略述如下:

(一)暑休天數及期間:

1、查本校寒暑假補休計15日,前於寒假補休3日,餘12日於暑假實施。

2、暑休期間﹕

(1)學期結束後一週(6月29日至7月3日)及開學前一週(9月7日至9月11日) 依規定須照常到班。

(2)暑假期間為7月6日(星期一)起至9月11日(星期五)止,共計9週。

(3)暑假期間統一補休日期為週五: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9月4日,共9日。

(4)另餘3日由同仁於暑假期間(7月6日起至9月11日止),任擇3日(或6個半日)補休完畢。(假別為「其他」,註明:暑假補休)。

(二)統一補休日聯合辦公方式:

1、援例採跨單位服務方式:暑假統一補休日,服務不中斷,由行政單位派2人,學術單位派2人,於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聯合辦公室(行政大樓1樓教師暨眷屬聯誼會辦公室)值班,並於本(104)年12月31日前擇日補休完畢。。

2、各單位需張貼公告於各系/所/院辦公室前,告知統一補休日期前來洽公的學生、家長、老師或校外人士,請至聯合辦公室(教師暨眷屬聯誼會辦公室)洽公。

三、暑假期間(含週五暑休期間),同仁如有請假、公假或休假情形,應確實落實職務代理機制,並請於週五暑休期間,務必保持電話暢通。

四、教務處、產學營運及推廣教育處、學術單位研究助理、駐衛警察隊、車管會車管員、海研三號人員、宿舍服務中心宿舍服務員、打掃公共區域之清潔人員及學術單位自行聘用之清潔人員,因所負職責各有其特性,由聘任單位主管依業務性質自行調配。

五、暑休期間值班表及留守窗口人員名單請於本(6)月24日(星期三)下班前交送一級行政/學術單位彙整並核章完畢後,轉致本室陳怡君小姐憑辦,電子檔請先回傳:chen168@mail.nsysu.edu.tw。

六、檢送下列相關表件各1份:

(一)聯合辦公室值班表。(附件1)

(二)暑休期間留守窗口人員名單。(附件2)

(三)公告範本。(附件3)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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