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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
教師及研究人員
【公告】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14條、第17條、第19條至第22條、第28條、第28條之1、第32條及第43條修正條文及第5條及第6條之附表1,並自111年2月1日起生效。
教育部111.1.19核定本.pdf
國立中山大學組織規程111.2.1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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